| 商家请多些“诚信承诺”少些“返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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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1-04 17:43 文章来源:红河州商务局法规信息科 |
|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其它 |
铜 乔
为了吸引消费者,商家争相运用一种叫 “返券”的促销手段。然而,由于“返”中的猫腻,常常引起市场价格秩序混乱,致使消费者权益受损。经营行为,还是应多一些 “诚信承诺”,少一些 “返券”。
“返券”,即 “满 200返 50”或“满300返100”等等。商家在搞促销活动时,形形色色的 “返券”广告铺天盖地。然而,细心的消费者会发现,“返券”中存在许多让自己想不到的潜规则,并且,这些潜规则都是商家精心设计的圈钱游戏。这些潜规则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 “返券”后再购的商品不找零,不开发票;
二是不实行退换货制度,不执行国家“三包”政策;
三是 “返券”后再购的商品有消费区域限定、时间限定,且都由商家说了算。
“返券”对消费者的不利面:让消费者重复购物,无形中增加了额外的消费成本,造成不必要的浪费,直接损害消费的合法权益。
“返券”对国家和社会的不利面:“返券”以券代币,形成商贸企业内部“银行”,规避金融部门的监管。有的企业集聚了大量资金后,携款潜逃,破坏国家金融政策。
可以说, “返券”促销是一种急功近利的行为,它不利于企业的持续发展,不利于保持市场价格的稳定和市场秩序的规范,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有悖商家 “公平、公开、公正、竞争”的经营原则。倡导 “诚信承诺”,遏制 “返券”,是顺应社会市场经济发展的潮流,首先,遏制 “返券”迫使商家明码标价,明折明扣,使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减少重复购物造成的浪费,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其次,遏制 “返券”,可以使市场秩序规范,形成企业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使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经营者只有树立 “诚信承诺”的经营理念,不欺诈,遏制 “返券”,才是在市场站稳脚跟的唯一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