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州工商局落实就业政策鼓励创业营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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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1-05 14:53 文章来源:红河州商务局法规信息科 |
|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新闻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主要职能部门,承担着市场主体准入,保护公平竞争,打击经济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等重要职责。一段时间以来,红河州工商系统立足职能,采取多项措施,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软环境、投资软环境、就业软环境,不断增强投资者、经营者的信心做了大量工作。
截止9月份,红河州共有内资企业4532户,注册资本金2328719万元。三季度新增企业104户,注册资本金32825万元,其中:国有企业8户,注册资本130万元;集体企业11户,注册资本175万元;股份合作企业3户,注册资本30万元;公司79户,注册资本32466万元;其他企业3户,注册资本24万元。全州共有私营企业6566户,注册资本金1222073.56万元;实有个体工商户84205户,注册资本239969.85万元,从业人员139623人。
在具体登记注册工作中,红河州工商局实行“五放宽”,即:放宽经营范围——只对主营和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经营范围核准登记,其余项目均可自主选择经营;放宽注册资本——只要达到法定最低注册资金额,可实行注册资本分期到位;放宽经营场所条件——只要提交相关部门的经营场所权属证明,就允许开办经营;放宽名称登记限制——其名称行政区划直冠“云南”、“云南省”的,注册资本由原规定的300万元降为100万元;名称行政区划直冠“红河”、“红河州”的,注册资本由原来的100万元降为50万元即可登记;放宽登记事项审查条件——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前置审批外,其他一切审批项目均不作为企业登记的前置。通过降低门槛,鼓励更多的投资人进入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今年1至9月,全州实现新发展内资、私营企业1152户;新发展个体工商户19606户,新增从业人员34119人;新发展农业合作社116户;外资企业开业登记4户,外商企业回访92户。从全州各类市场经营主体的区域分布和发展情况看,个、开、蒙企业发展迅速,内资企业户数达1572户,私营企业达2603户。从个体工商户产业结构和行业分布及信用分类看,主要以同人民群众生活紧密相关的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为主,且总体发展数量稳中有增。截至9月,全州系统共办理股权出资登记12件,出质额9269.7万元,担保债权总额15000万元;为104个创业人员申报获取鼓励创业“贷免扶补”贷款104笔,贷款金额516万元,带动416人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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